
車頭懸掛的是“M**11”。
車尾懸掛的是“湘M9**33”。
新湖南客戶端4月19日訊(通訊員 陶文彬)4月16日,東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處了一“陰陽”套牌車輛,對文某君依法進行了處罰。
當天,東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機動中隊在G207東安縣境內某路段例行檢查,對一起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而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進行教育處罰時,發現該摩托車的車牌有些不對勁,仔細一看,車頭懸掛的是“M**11”,車尾懸掛的竟是“湘M9**33”,屬于明顯的“陰陽”套牌車輛。
據駕駛員文某軍供述,他從朋友處購回該摩托車時,車尾只有湘M9**33的車牌,后見其它摩托車都有兩塊車牌,因害怕被交警查處,便從另一輛廢棄摩托車上拆下一塊“M**11”車牌安裝車頭上。經民警查實,文某軍駕駛的摩托車并未在公安交警系統登記入戶,上述兩塊車牌均為“套牌”,且文某軍本人也沒有機動車駕駛證,又沒戴頭盔,存在三個交通違法行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民警對文某軍的兩塊車牌及摩托車進行了扣押,并給予了行政處罰。
責編:張鈺茜
來源:東安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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